根据捐赠人的要求,我校教育基金会与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书,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项基金由专人负责管理的原则,我校教育基金会根据财务法规对专项基金使用行使监督权。专项基金负责人定期向捐赠人提供该基金的财务报告,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索取该基金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