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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7-06-14浏览:1533设置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秘书处《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71号)要求,组织开展我校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与奖金

宝钢优秀教师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资助,设有优秀教师特等奖、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优秀教师奖。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在优秀教师奖中推荐评选,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在未入选优秀特等奖的教师中产生。各奖项奖励金额为:

宝钢教育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资助,设有优秀教师特等奖、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优秀教师奖、优秀学生特等奖和优秀学生奖五个奖项。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和优秀学生特等奖分别在优秀教师奖和优秀学生奖中推荐评选,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在未入选优秀特等奖的教师中产生。各奖项奖励金额为:

1.优秀教师特等奖10万元/人;

2.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3万元/人;

3.优秀教师奖1万元/人;

4.优秀学生特等奖2万元/人;

5.优秀学生奖1万元/人。

二、名额分配

本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分配给我校的奖励名额为: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优秀学生奖7名,其中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三、组织实施

由教务处负责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工作和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的推荐,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负责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工作和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推荐,报校钢教育奖评审遴选小组评议、审定,确定正式推荐申报宝钢教育奖的人员名单。

具体评审条件、申请方式及申请时间,由教务处、学生处及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四、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本部门宝钢教育奖的推选工作。

2.宝钢教育基金会正在开展“宝钢教育奖”历年获奖者的后期跟踪与事迹宣传,请各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获奖者后期跟踪与事迹宣传稿的收集及整理工作。

  

我校教育基金会

                         20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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